澳大利亚留学之何时才能转校
对于澳大利亚学生签证(即澳洲500签证),其主要适用法律为澳大利亚1958年移民法和澳大利亚1994年移民条例。除此之外,对学生签证影响最大的就是澳大利亚的《国家海外学生教育服务规范》-The National Code under the Education Services for Overseas Students (ESOS).
留学生想从一家学校转到另外一家学校的(俗称“转校”),需遵守该规范第7条规定。
澳大利亚仅招收符合真实临时入境人员(GTE)要求的学生来澳洲读书,换言之,学生不能借留学、读书之名实现在澳洲工作或从事其它活动的目的。因此,如果学生在主课程修读的时间还不到六个月,是无法转校的。
一般来说,主课程是指那些最终要修读的课程;而上述六个月期限是从学生开始就读起主课程之日起算六个自然月。
如果学生就读只是与主课程有关的一些学习模块课程,比如说预科,那么,即使完成了这些模块的学习,也不能视为是满足上述六个月要求的。
只有满足上述六个期限的要求后,才可以转校,但应告知澳大利亚内政部。
但是,如果没有达到上述六个月期限的要求,还想转校,该怎么办呢?
一种方法,就是需要有现在读学校的放行,即现在的学校同意您转学。
此外,如果现在就读的学校没有在CRICOS登记备案,或被注销登记和备案,或有关部门依照上述国家规范禁止学校再招收海外学生,那么,学生也可以在没有满足上述六个月期限的情况下转校。
另外一种情况就是,学生有大病或重伤,或家庭成员过世,或发生重大意外,或母国发生政治动荡,所就读的学校不能按照书面协议提供相关课程,学校的课程不能达到学生的合理预期,学生受到了学校、招生代理或中介的误导等。
存在这些情况的,学生也可以在没有达到六个月期限要求的情况下申请转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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