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拿大拟修订相关法律 海外出生子女可获公民身份
加拿大移民部长米勒(Marc Miller)近日向众院提交新法案,若法案获国会通过,在海外出生的加拿大人,其下一代即使不是在加拿大出生,也能自动取得加拿大公民身分。
法案规定,只要加籍父母在加国境内实际居住至少1095天,足以证明其与加拿大有实质联系,那么他们在国外出生的子女就会被自动赋予加拿大公民身分。
米勒23日在宣布向国会提交C-71号法案的记者会上表示,「现行规定将公民身份限制在第一代,排除了一些与加拿大有真正联系的人。我们希望利用这个机会,减少海外出生的加人子女,与在加拿大出生的加人子女之间的差距。」
加拿大采「属地主义」,无论父母是哪国人,只要生在加拿大领土内,即自动获得加国国籍。与此同时,前保守党总理哈珀(Stephen Harper)在2009年修法,规定海外出生的加拿大人,不能将其公民权传给他们在国外出生的下一代。
这些无法取得公民权的加拿大人子女,人称「失落的加拿大人」(the Lost Canadians)。
去年有部分「失落的加拿大人」及其家人告上法庭,针对他们无法取得公民资格一事,提出宪法挑战。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去年12月裁定,加拿大政府拒绝自动赋予第一代加拿大人的国外出生子女公民身分,并不恰当。法院要求联邦政府在6月19日以前废除所谓「摒除第二代」规则并修改公民法。
联邦政府于是根据法院命令推出新法案,恢复境外出生的「失落的加拿大人」公民权利。不过,由于法院规定的截止日期迫近,政府将先申请延期实施。
「失落的加拿大人」权益倡议者查普曼 (Don Chapman) 表示,C-71号法案提交国会「极具意义」,「这将是公民法第一次真正合宪,也将产生巨大影响」。
米勒宣布新法案后,外界反应不一。不少人说:「这么做才是对的。」但也有人认为,这是自由党政府为了选票才做出的决定。有人担心,新法案会让更多人便宜行事,只想「拿个加拿大护照」就走人,最后并没有在加拿大定居或缴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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